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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当前讯息

2023-06-22 22:12:17 来源:如东新媒体 分享到:

6月21日晚,银川一烧烤店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故,再次给安全生产敲响警钟。今天,南通市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别强调近期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立即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以餐饮场所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排查燃气灶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报警器、燃气切断阀是否安装,连接软管是否泄漏,通风设备、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要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按照全流程、全链条管理要求,围绕燃气充装、运输、经营等各环节组织安全检查。


(相关资料图)

举一反三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安全生产“八个一”活动,紧盯化工及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自建房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做好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准排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对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要警示约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开展专项督导,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瓶装燃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

1.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的燃气设备和配件,正确安装和使用,定期检查并记录。

2.胶管、减压阀(调压设备)老化或异常时,请及时更换,并用卡箍卡紧,严禁使用三通,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燃气设施或管件不得暗封、暗埋、走地下管沟。

3.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烟道式热水器必须安装直通室外的烟道,且禁止安装在卫生间。

4.请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5.燃气设施周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禁止杂物堆积影响开关。

6.禁止在卫生间、卧室、地下/半地下室或密闭房间使用或存放燃气。

7.气瓶严禁暴晒,搬运时应注意避免碰撞,更不得摔砸或将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8.使用前先检查是否漏气,使用时必须有专人值守,使用后请及时关闭阀门,保持使用场所通风。

9.不准用明火、热水、蒸汽或电热产品等对钢瓶加热,不准倒卧、斜放气瓶。

10.液化气不得与其他燃料混用,同一房间内不得使用其他明火。

11.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本身为液体,请勿随意倒残液,以免造成火灾、爆炸等)。

12.严禁使用明火检漏,可使用肥皂水涂抹检漏(有气泡冒出,则存在漏气)。

13.发现燃气泄漏处理方法:

(1)在第一时间关闭角阀(切断气源),万一着火,应冷静处理,确保安全后,用浸湿的毛巾等盖在角阀上将其关闭(切勿因为恐慌拧错方向或碰倒气瓶);

(2)开门窗通风;

(3)不得开关电灯、换气扇等电器,不得使用电话、手机、打火机等非防爆物品,不得在现场穿脱衣物;到室外(且无燃气异味处)拨打应急联动电话。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制作:陆祎

审稿:孟再越

审核:冯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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